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岐山县枣林镇至凤翔县虢王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凤翔段)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岐山枣林至凤翔虢王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市发改交通发〔2016〕573号)批准立项,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岐山枣林至凤翔虢王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840号)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凤翔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及市、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凤翔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岐山县枣林镇至凤翔县虢王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凤翔段)采取政府购买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服务的方式,向社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含2年缺陷责任期和3年养护期)的养护服务工作。项目于K15+712接岐山界(雍川镇解刀村),向西经虢王镇田家村、虢王村、江湖村、汶家村,终点止于陈仓区孙家村,路线全长6.952公里,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招标桩号为K15+712~ K22+664,路线长6.952km,建安总投资约4000万元。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划分为1个合同段,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均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累计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全幅)不少于3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
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座2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西北信息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翔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凤翔县城东大街64号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系人:马 工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917-7215951 电 话:029-8860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