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耀分公司根据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关于运营高速公路路产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陕高速函〔2015〕391号)文件精神,对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耀分公司2017-2019年公路路产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招标人和项目执行机构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西耀分公司,资金来源路产赔偿费。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维修施工分布在,延西高速(G65W)K844+995-K688+662段全线范围内。招标的主要工程为因交通肇事损坏的路产设施维修项目。
(2)标段划分
招标项目 | 招标 类型 | 建设地点 | 标段编号 | 建设规模 | 计划工期 |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耀分公司2017-2019年公路路产维修工程 | 路产维修 | 延西高速(G65W) | LCSG-XY | 投资估算约980万元,延西高速(G65W)K844+995-K688+662段因交通肇事损坏的路产设施维修。 | 31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并经年审有效,且资质和业绩达到下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标段 编号 | 资 质 | 业 绩 |
LCSG-XY | 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资质。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经年审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证书(A级)。外省企业需办理市场准入。 | 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高速或一级公路波形梁护栏维修工程或高速或一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元及以上。 |
3.2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现金或转账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在2017年5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保函原件交给西耀分公司养护科(泾阳收费站420室),采用现金或转账形式的,在2017年5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帐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泾阳县永乐镇庞家村南泾阳收费站院内4楼工程养护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三类甲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本项目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位置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1日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10: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北路137号西安鸿业大酒店指定会议室(详见大厅公告)。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10:00 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sntba.com(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陕西省公路局网)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
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耀分公司
地 址: 咸阳市泾阳县永乐镇庞家村南泾阳收费站院内
邮政编码: 713702
联 系 人: 丁工 樊工
电 话: 029-32097128
传 真: 029-3209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