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LJ1标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6-12-15 02: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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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荔县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渭发改审批〔201636号)文件批准立项,由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大荔县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578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补助及县政府自筹。依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大荔县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有关事项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837号)文件规定,大荔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LJ1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荔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官池镇阳村接G242(原S202),沿旧路向西上跨在建韦罗高速公路后,继续利用旧路经沙苑景区后向南、开辟新线至下沙洼村接旧路(X316),并向西经新兴、张家村,终点位于大荔临渭界顺接旧路,路线长23.144公里,工程估算投资1.4亿元。本次招标路线全长5公里,投资约1600万元。采用二级公路双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LJ1),主要工程内容为:桩号范围内(K0+000-K5+000):路基、防护、排水及桥涵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各投标单位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路基(全幅)施工业绩。

以上申请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已参加本项目第一次施工招标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可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1216日至201612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010514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分至14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2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各界导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荔县花城路2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913-3263925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29-886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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