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2国道延川过境隧道群及引线工程施工、施工监理、环境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招标中标公示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6-11-18 17:09:08
点击量:808

242国道延川过境隧道群及引线工程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1个施工监理标段,1个中心试验室标段,1个环境监理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于20161116日完成了招标工作。经242国道延川过境隧道群及引线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标段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标段

投标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排名

中标候选人

施工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431297463.00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431469072.0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431477740.0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JL

陕西利民公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6620000.00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西安公路交大建设监理公司

6679000.0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建通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6512000.0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SY

陕西海嵘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3575681.00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3596000.0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3592500.0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HJ

陕西博厚建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488000.00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西安市皓盛环境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406600.0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90000.00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在延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yajtys.gov.cn)公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公示期3)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9部委23号令修改)向陕西省公路局或延安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陕西省公路局                   监督电话:029-88408512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911-216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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