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541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10国道宁陕至两河等6条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立项建设事项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1613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市、县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541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紫阳县汉王镇,止于紫阳县洞河镇,上与G541石泉至汉王段、下与G541洞河至花里段相接,路线全长52.255公里(其中新建37.188公里,改建15.067公里)。新建路段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改建路段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新建桥梁宽度10米,工程造价约4.3亿元。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全线施工监理设一个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路线长度(公里) |
计划工期(月) |
主要工程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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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 |
JL |
K57+112 |
K109+367 |
52.255 |
54 (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全线范围内路基土石方、防护及排水、路面、桥梁、隧道、涵洞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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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JL标: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2011年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监理,累计长度不少于80km(全幅),同时必须具有至少4座大桥施工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互为关联企业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若出现上述情况,保留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取消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或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号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和《安康市交通运输局》(www.akjt.gov.cn)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大桥南路15号 地 址: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号
邮 编:725000邮 编:710065
电 话:0915-3211060 电 话:029-62968531 13279532235
传 真:0915-3332859 传 真:029- 62968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