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541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10国道宁陕至两河等6条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立项建设事项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1613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541国道紫阳汉王至洞河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市、县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541汉王至洞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紫阳县汉王镇,止于紫阳县洞河镇,上与G541石泉至汉王段、下与G541洞河至花里段相接,路线全长52.255公里(其中新建37.188公里,改建15.067公里)。新建路段技术标准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改建路段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新建桥梁宽度10米,工程造价约4.3亿元。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拟分为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路线长度(公里) |
计划工期(月) |
投资额 |
主要工程 内容 |
备注 |
LJ-1 |
K57+112 |
K77+000 |
19.888 |
24 |
约1.5亿 |
路基、桥梁、隧道、涵洞、防护、排水 |
新建 |
LJ-2 |
K77+000 |
K94+300 |
17.300 |
24 |
约1.5亿 |
||
GJ |
K94+300 |
K109+367 |
15.067 |
24 |
约6000万 |
路基、桥梁、涵洞、防护、排水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
改建,包含此段水泥混凝土路面K94+984-K109+367 |
LM |
K57+112 |
K94+030 |
37.188 |
6 |
约5000万 |
路面 |
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 |
JA |
K57+112 |
K109+367 |
52.255 |
6 |
约2000万 |
安保、标志、标线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LJ-1标、LJ-2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的施工能力; 201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累计里程不少于40km(全幅),同时必须具有至少4座大桥及以上施工业绩。
(2)GJ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的施工能力;201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两条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累计里程不少于50km(全幅),同时必须具有至少4座大桥及以上施工业绩。
(3)LM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的施工能力;201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施工,累计长度不少于80km(全幅)。
(4)JA标: 申请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设备、资金和施工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的施工能力;201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两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安及附属工程施工,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资格预审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0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号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00时至下午14: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和《安康市交通运输局》(www.akjt.gov.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大桥南路15号 地 址:西安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A座24楼01号
邮 编:725000 邮 编:710065
联系人:李工 联 系 人:焦工
电 话:0915-3211060 电 话:029- 62968531 13279532235
传 真:0915-3332859 传 真:029- 62968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