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由西安市发改委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市发改审发[2015]389号)文件批准立项;西安市环保局以《市环评函[2015]25号》同意本项目环评初审意见。本工程的项目法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执行机构为绕城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位于西安绕城高速,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在绕城K50+770处新建丈八四路互通式立交,在绕城K59+536处新建雁塔路互通式立交,在绕城K65+820处新建金花路互通式立交,对绕城K78+357处田王立交进行改建,对西高新收费站(绕城K52+703)和曲江收费站(绕城K63+488)实施改扩建,在绕城K37+050处新建阿房宫服务区,在绕城K82+950处新建灞桥服务区。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7.68亿元。计划于(土地交付后)2016年11月1日进场,2020年7月31日完工,监理服务期为45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为21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为 24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环境保护监理设1个标段:KN-HJL,承担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全部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监理服务费约为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KN-HJL |
1.具有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交通运输类;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 |
3.1.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近三年2013-2015年) |
KN-HJL |
近三年,完成的交通运输类项目环境保护监理不少于1个。 |
3.1.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标段 |
职 务 |
人数 |
资 质 要 求 |
KN-HJL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高级环境保护专业职称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并经省环境监理专业技术管理资格培训合格,且从事3年以上环境监理工作,担任过1个或以上项目的环境监理项目总监。 |
监理工程师 |
2 |
具有环境保护类或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至少3年以上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取得环境监理业务培训(上岗)证,担任过1个或以上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项目监理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不予通过。
3.4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9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14时至16时,在绕城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管理处(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新筑收费站院内宿办楼,二楼工程科四办公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备案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15: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绕城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管理处2楼会议室(西安绕城公路新筑收费站院内宿办楼),详见大厅公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5万元/标段(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投标担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局网站(http://jtyst.shaanxi.gov.cn/glj)、招标人网站()上发布。招标文件补遗书将以电子版扫描文件形式发布在招标人网站上,招标结果将在陕西省公路局网站、招标人网站进行公示,敬请留意。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29-83623305 传 真:029-8362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