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6-09-01 02:11:30
点击量:9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荔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荔县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渭发改审批〔201636号)文件批准立项,由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大荔县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6578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大荔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补助及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荔县交通运输局(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荔阳村至李家(临渭界)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官池镇阳村接G242(原S202),沿旧路向西上跨在建韦罗高速公路后,继续利用旧路经沙苑景区后向南、开辟新线至下沙洼村接旧路(X316),并向西经新兴、张家村,终点位于大荔临渭界顺接旧路,路线长23.14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双车道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工程估算投资1.4亿元。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一个标段(JL标),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施工标段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监理标: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011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和公路路面工程(全幅)各不少于50公里的施工监理业绩。

以上申请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60902日至201609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27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1012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00分至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D2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各界导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荔县花城路28号

联 系 人:黄股长

电    话:0913-3263925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029-88603907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公路局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含光路110号 邮编:710068 电话:88408404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