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S313蒲城龙阳至富平曹管段公路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313省道龙阳至富平曹管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5〕1019号文件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313省道龙阳至富平曹管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5〕7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于龙阳镇南顺接蒲大路,向西经西吝家、西洼、东王、张家,上跨渭蒲高速,向西沿渭蒲高速连接线,利用卤阳湖大道既有道路7.5公里后,按照卤阳湖大道规划线位布线,经蒋吉村、富家村、东北庄、密城村、董楼村、朝邑庄、许家庄且分别上跨西韩铁路,下穿包西铁路,终点位于富平县曹管村接富耀红色旅游路,路线全长33.63公里,其中完全利用渭蒲高速连接线1.121公里,实际建设里程32.50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总投资约2.84亿元。实际招标里程为蒲城境26.592公里(K0+000-K26+900,长链,不含高速连接线1.121公里)。监理服务期42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
桩号 |
路线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JL1 |
K0+000—K26+900 |
26.592㎞(长链,不含高速连接线1.121公里) |
LJ1和LM标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服务 |
JL2 |
K14+030—K29+600 |
12.87km |
LJ2施工标段范围内所有施工监理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监理标要求所有投标申请人均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要求近五年内(2011~2015年)完成过至少三条二级及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40公里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以上投标人均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提出申请,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6年03月30日至2016年04月06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A座9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办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具体地点以补遗书形式公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及《三秦都市报》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城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蒲城县延安路东段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
联系人:倪 工 联 系 人:田 工
电 话:0913-7200904 电 话:029-88603907
传 真:0913-7212695 传 真:029-8860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