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省道沿黄公路延安段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6-03-15 17: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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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21省道沿黄公路延安段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工﹝2012﹞1022号、延发改工﹝2012﹞1023号、延发改基﹝2015﹞7号)和陕西省公路局(陕公路函[2013]212号、陕公路函[2013]213号、陕公路函[2015]22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沿黄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于省补和地方自筹。项目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作内容:承担建设项目土地勘界及组卷报批相关业务服务事宜,编制科学合理的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文件,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最终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工作任务。

4、资质及业绩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土地勘测定界登记备案证书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5年(2011年至今)完成过一个或以上类似的建设项目土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业绩。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9:00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14:00至17:00时,在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4039室(西安市雁塔路中段2号兵工大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这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见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格式采用密封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4月6日9:00~12: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公务员大厦(详见酒店门口告示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175号)

9、服务范围:221省道沿黄公路延安段土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工作。

10、服务时间:221省道沿黄公路延安段用地勘界及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工作全过程,服务期为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11、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工地现场,请各投标人自愿进行,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玖万叁仟贰佰陆拾贰元整(¥3693262.00)

13、各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60000.00)(现金或保函)。

1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公路信息网(http://jtyst.shaanxi.gov.cn/glj)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延安市沿黄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延安市李渠镇镇政府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路中段2号兵工大厦 

邮   编:  710054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29-87671197                  

传   真:   029-87671197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西安市长安路支行        


账   号:6100172001505000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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