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安康市2015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关于下达安康市2015年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函[2015]568号)及《关于安康市2014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 20号)列入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位于安康市辖区的210国道及207省道,为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该工程计划2015年9月底开工,2015年12月完工,工程预算投资600万元。
本项目工程共分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即为ZH-1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工期要求和工程内容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由陕西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三年内完成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安保、灾害、危桥改造等)和水毁修复工程,累计合同额800万元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公路管理局养护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图纸部分),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不统一安排。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5日9时,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5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http://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http://epaper.sanqin.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
联系电话:0915-3330017
联 系 人:谢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