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1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5-08-19 19:50:01
点击量:76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榆林市2015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省公路局以《关于下达榆林市2015年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函〔2015〕565号)、《关于下达榆林市2015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函〔2015〕600号)文件下达了该项目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为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灾害防治工程计划2015年9月20日开工,2015年12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3个月。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投资1778万元,灾害防治工程计划投资498万元。

监理

合同段

施工

合同段

线路名称

工程桩号

工程内容

计划

工期

J1

A1

S219

K53+000-K74+000

护栏、标志、示警桩等

三个月

G210

K198+900-K270+000

A2

S303

K335+300-K410+800

J2

Z1

S302

K51+000-K57+520

护脚墙、拱形骨架护坡

注:以上工程内容仅供参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合同段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或二类甲级资质;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成功地完成过1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每个施工申请人最多可对三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①法人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签名且加盖公章,否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要求装订成册)。于 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6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3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及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91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榆林高新产业区东方大酒店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15910900(北京时间),在榆林高新产业区东方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局网(jtyst.shaanxi.gov.cn/glj)、各界导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地    址:榆林市经济开发区210国道西侧中央中心粮库南200米处                      

邮政编码:719000                        

联 系 人:李晓明                         

电    话:0912-3592380                          

传    真:0912-359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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