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2015年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下达延安市2015年路网结构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函〔2015〕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灾害防治工程位于延安市境内的G210线、S206线上,共计中修52.8公里,批复投资1858万元。计划于2015年9月15日开工,2015年11月15日竣工,工期为2个月。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ZH-1 |
G210 K491+000-K508+000 G210 K550+000-K554+000 G210 K490+300-K750+577 G210 K687+000-K690+000 G210 K722+200-K728+000 G210 K729+000-K740+000 S206 K95+000-K105+000 |
52.8 |
SNS网21670m2、防护14113.1m3、排水2253.64m3、土方168475m3, 石方14991m3。 |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合同段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或二类乙级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内累计完成养护工程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干线公路科10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简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延安公路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路局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三秦都市报发布。
招 标 人: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11-2496770
传 真:0911-249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