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公路局工会积极组织职工学习“互助保险”有关知识。在新常态下,“互助保险”是一种新形式的为职工谋取福利的保险,它是一种有别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重要保障,主要通过职工与职工之间互惠互利、互相帮助、并运用经济手段和长效帮扶的机制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它不光表现为保障了职工的待遇还突出表现为大大减轻了职工因住院产生的经济负担。
一是为了缓解职工因烧伤、意外住院而带来的经济负担,《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规定,凡是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在本单位申请参加本活动并成为本活动的会员,在职工基本范围内报销后,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的50%领取门诊特病互助金。二是为了缓解因职工住院期间或确诊患上重大疾病而导致医疗费用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凡是成为本次活动的会员之后在保障期生效之后,会员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日以上的有效住院治疗天数并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可以领取每日50元的互助保障金,并最多不超过4500元住院津贴互助金。三是为了缓解职工因未成年子女遭遇日常生活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规定凡是成为互助会的会员其子女未满18周岁,身体健康都可以在当地申请本次计划,凡是参加本次计划的职工子女按照伤害程度的不同最高可以领取1万元伤害互助金,如果需要住院治疗的可以按照每月800元的标准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的康复照顾互助金。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