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21省道洛河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已由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345国道镇安至云盖寺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4]1157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221省道洛河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4]905号)、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221省道沿黄公路洛河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5]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省补助37%,地方自筹63%。招标人为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洛河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起于大荔县乐和村,止于华阴市荆家房村。路线全长22.88公里;其中新建渭河特大桥桥头引线1024m、洛河大桥桥头引线578m,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2米,建安投资约1388万元。
本项目计划工期4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8月,完工日期:2015年11月。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申请人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近五年内承担过累计50公里类似项目的施工经历,且要求年检合格、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对本项目统一提出资格预审,不划分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局大厦801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6万元人民币(资格预审阶段提交2万元,招标阶段提交4万元)。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30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招标人随后通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审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达不到1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和《陕西公路局网》(jtyst.shaanxi.gov.cn/glj)上公布。
招 标 人: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渭南市东风大街西段
联 系 人:吴先生、郭女士
电 话:0913-2118061 0913-4691831
传 真:0913-2118061
代理机构:陕西金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八楼
联 系 人:韦 萍
电 话:0913-81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