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21省道新建至乐和公路改建工程(严通至乐和段)及洛河渭河大桥引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345国道镇安至云盖寺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4〕1157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陕西省公路局关于221省道沿黄公路新建至乐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5〕139号)和《陕西省公路局关于221省道沿黄公路洛河渭河大桥及引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5〕2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荔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市、县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21省道新建至乐和公路改建工程(严通至乐和段)起点位于赵渡镇严通村(K5+300),向南经赵渡镇、乐和村,路线终点(K13+000)位于洛河大桥东200m,路线全长7.7公里,总投资约:5000万元。计划工期10个月。全线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除K6+530~K8+585利用旧路段路基宽度14m,其余路段路基宽度12m;小桥涵采用公路-Ⅱ级,除K11+320~K13+000段外,其余路段设计洪水频率1/50。221省道洛河渭河大桥引线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洛河大桥南,向南终于渭河大桥北,路线全长4.9公里,总投资约:3100万元。计划工期10个月。全线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设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要求所有申请人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五年内(2010~2014年)完成过至少两条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每个投标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只允许中1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06月09日至2015年06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经办人先到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开具《行(受)贿档案查询函》(持企业有效证件办理,咨询电话:0913-3396889),后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A座9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办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3 本次招标SG1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总共需提交投标保证金90万元人民币, SG2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人总共需提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本次资格预审阶段先分别提交20万元人民币,剩余部分待招标阶段再行提交。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23日11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清华科技园A座9楼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招标办。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各标段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数量分别不足8家,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和《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荔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陕西交通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大荔县花城路28号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65号
邮 编:715100 邮 编:710065
联系人:黄昌平 联 系 人:田 工
电 话:0913-3263925 电 话:029-88603907
传 真:0913-3263925 传 真:029-8860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