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专题宣传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2号恒兴文艺广场2幢2单元219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9-08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ZHW-【2021】-06-01
2、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专题宣传项目
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6万元。
4、采购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专题宣传项目,1项。
项目用途: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专题宣传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行业综合宣传项目。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中小企业、福利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均执行国家规定的6%价格折扣政府采购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须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12个月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份的缴费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开始时间12个月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份的缴费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1-08-2409:00:00至2021-08-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2号恒兴文艺广场2幢2单元21908室。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陕西秦砖汉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截止时间:2021-09-08 09: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2号恒兴文艺广场2幢2单元219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药王洞1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9-8732590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李工
电 话:029-8866854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砖汉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2号恒兴文艺广场2幢2单元21908室
联系方式:029-88668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