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宝鸡市运管处、市道路运输协会在宝鸡市高新女子驾校召开座谈会,对《宝鸡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的修订广泛征求驾校意见。宝鸡冶峰、高新女子、秦通、公交、凌云、景华、亨通、蓝天、振华、秦龙共10所驾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市驾培行业存在培训合同使用不规范、学驾人与驾培机构权利义务不明晰、退学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以及培训合同制定的背景情况。市道路运输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宝鸡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参会的10所驾校负责人对培训合同中明确学驾人、驾培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内容表示赞同,对违约责任及退费内容提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意见。参会代表认为出台全市统一的普通培训服务合同符合我市实际,为全市驾培机构进一步提高培训服务水平、规范收费、减少纠纷奠定了基础。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