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运管处召开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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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9-10-31 11: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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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运规〔201913号,以下简称《规范》),与2019111日起施行。为扎实推进《规范》落实,夯实全市客运站安全基础,强化站场安全源头职责落实,1030日上午,西安市运管处组织召开《规范》宣贯会议,对全市客运站场开展《规范》宣贯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全市汽车客运站站长、辖区运管所负责人及站场驻站员、市处相关科室等48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围绕《规范》的修订背景、原则、主要修订内容展开。我处安全科工作人员就《规范》新修订、新增加的部分做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参会人员深刻领悟,召开客运站场、客运企业专题安委会,共同学习,将《规范》要求的内容贯宣下去,对照有关规范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汽车客运站场、客运企业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安全生产能力,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会议还就全市客运站场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测评验收工作提出了要求。 

西安市纺织城客运站、城北客运站、城西客运站、城南客运站等4家客运站结合站场实际,对推进《规范》落实,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贯工作做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万处长就落实《规范》,进一步强化客运站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加大《规范》的宣贯力度,做到学深悟透,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提升站场全员执行落实《规范》的思想意识,通过各种载体,向广大乘客、参营企业、司乘人员开展宣传,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全面熟知《规范》要求和内容。二是补齐短板,责任到人。全市客运站场按照《规范》,逐项逐条进行对照自查、梳理,查找差距,制定有效落实措施,提升工作执行力度;要在制度保障、人员职责、信息化支撑和安全设施管理等重点内容做到责任到人,明晰岗位职责,加强岗位职责落实考核,推进《规范》责任的到人、到岗。三是强化监管,加强考核。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发挥驻站员一线监管作用;全市客运站场要制度、现场、岗位、装备管理等方面规范管理,提升汽车客运站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对照《规范》梳理问题,补齐短板、完善措施,切实发挥站场安全源头管理的职责。四是高度重视客运站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按照“思想重视、深入一线、不出问题”的原则,严格落实创建文明城市站场考核测评的各项要求,对外展示交通行业文明服务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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