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第一批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拿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过前期的报名审核、背景核查等流程,全市第一期共74名申请人参加了为期五天的培训,并于2019年3月22日参加了全国公共科目、地方区域科目考试,3月27日,市运管处于向70名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核发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随着第一批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核发,标志着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也就是说,今后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必须持证上岗,对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