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积极组织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学习宣贯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修订的《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韩城市运管处利用一个月时间,积极组织全市道路运输系统扎实学习宣贯《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一是由处安全科牵头,组织全体同志采取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和个人自学的方式,通读精读《条例》相关内容,把握《条例》内涵,领会实质、掌握精髓;二是各业务科室督促引导各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学习《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扎实学习《条例》,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学懂《条例》,执行《条例》;三是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在处机关和道路运输企业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在道路运输站场LED显示屏和道路客运车辆车载电视滚动宣传条例内容、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常识宣传出去,提高大家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通过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平稳,又快又好发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