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全面自查“放管服”改革工作
来源:苏晓宁
发表日期:2017-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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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省运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道路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回顾总结“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加以改进提高。
        近年来,省运管局坚持以“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为宗旨,以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为目标,认真落实国省部关于道路运输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激发道路运输市场活力,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道路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做好调整和取消有关道路运输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一是认真做好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的调整工作。对于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的“从事国际道路运输”审批事项,省运管局及时与省级工商管理部门沟通,做好调整后续工作;对于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的项目,县级道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时做好调整工作并通知督促县级工商管理部门,从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取消前置审批环节,在经营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同时告知经营者,须依法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许可企业,对达不到许可条件,不予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工商部门,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有力推动简政放权效果。二是认真落实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规定,取消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认定”,从国务院发文之日起,省运管局未再组织实施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未再办理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发放及到期换证、补证、变更、转籍等业务。对前期已取得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省运管局在门户网站上提供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信息查询功能,供社会查询。目前,全省各驾培机构已自主聘用教练员,并及时将聘用教练员信息报送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的决定,从国务院发文之日起,一律不得再开展资格考试和认定发证,更不得违法转交其他社会组织、协会继续变相认定,省运管局已及时通知到各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今后不再组织道路运输经理人培训班,不再颁发或换发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取消从业资格证件的颁发,减轻了企业负担,企业更加方便聘用人员,有效的解决了企业从业人员持证跳槽给企业带来不便,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管理能力,方便企业灵活聘请高技术人员,实现减证便民,惠民。
        二、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省运管局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相关业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明察暗访,及时了解企业情况;二是以“道路运输平安年”等活动为载体,围绕“春运”、“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开展旅游、班线、维修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大省市两级执法巡查管理力度和区县运输市场联合执法打击力度;三是按照省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适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局机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抽查范围、抽查比例和频次、确定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信息准确。责任业务处室根据年度计划提前对双随机抽查事项的开展情况作出安排,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由稽查总队、责任业务处室、监察室共同参与,采用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通过“摇号”方式,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同相关职能处室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实行“黑名单”制度,去年列管653起,源头治超有效监管率不断提升。
        三、规范优化行政审批。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运管局于2015年制定了《跨省、设区市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服务工作指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服务工作指南》。主要从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审批时限、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审批决定证件、申请人诉求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16年,又规范了全省行政许可文书。在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的基础上,结合各自业务实践,认真整理、制定我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试行),对我省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的适用范围、基本要求、文书制作要求、文书归档及管理做了进一步细化规范,并在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文件下载”栏目中进行了公示,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执行。今后,省运管局将把各类文书的格式规范纳入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考评工作中。
        四、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及时梳理权力和责任清单。2015年,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结合省运管局工作实际,对局机关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局机关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2016年,国务院第666号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进行了修订;交通运输部对《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等部门规章进行了修订,新颁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运管局根据《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新进行了梳理,对权力清单做到动态调整。
        五、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省运管局于2015年制定了《跨省、设区市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服务工作指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服务工作指南》。主要从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审批时限、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审批决定证件、申请人诉求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局“道路运输政务大厅”设立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同时公开审批事项设立依据、受理部门、提交材料清单、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等相关事项,确保审批事项一目了然。
        六、找准定位转变职能。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6〕130号)精神,省运管局由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更名为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职责也重新作了调整划分。按照新职能,省运管局对机关各部门进行了调整,明确职责,并对局机关中层干部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轮岗。经过这次改革调整,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以全新的面貌和姿态,切实为行业、为企业积极主动搞好服务。
        下阶段,省运管局将在总结、把握“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发展,高起点、高标准的做好服务,努力推进省运管局“放管服”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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