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厅运管局对《陕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省厅审核印发给各市区。按照重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自2016年起,道路客运企业及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各市区运管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各市区运管机构每年11月30日前将三级及以上客运企业、企业下设子公司、一级汽车客运站考核结果上报省厅运管局,厅运管局于每年12月30日前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厅运管局要求各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厅新修订《实施细则》开展考核工作,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是严格标准,细致考核;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健全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厅运管局要求各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厅新修订《实施细则》开展考核工作,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是严格标准,细致考核;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健全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