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6时40分,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宝鸡虹宇客运有限公司陕 C36576号中型普通客车严重超员110%。在对当班驾驶员李某询问时,执勤交警发现其口中酒味很浓,经检测,李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6毫克,属醉酒驾驶,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宝鸡市运管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车辆所属企业、驾驶员、乘务员及当天运输过程进行了调查,确认了上述违法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宝鸡市交通运输局通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责令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宝鸡虹宇客运有限公司经理做出深刻检查,吊销李某道路客运从业资格证,终生不得从事客运驾驶工作,并将当班乘务员冉某列入行业“黑名单”,5年内不得从事乘务员工作;暂停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宝鸡虹宇客运有限公司客运业务的办理,责令公司整改一个月,对当事客车予以停班3天整改;在全市交通系统对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宝鸡虹宇客运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责成陈仓区交通运输局对宝鸡秦龙运输集团宝鸡虹宇客运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陈仓运管所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在严厉问责相关单位、个人的同时,宝鸡市运管处下发通知要求各客运企业要把驾驶员的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既要加强工作过程的管理,又要关注工作外的生活,随时掌握每个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要认真落实长途客车、夜行客车、接驳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农村班线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告知制度和驾驶员承诺制度;严格按核定载客数售票、出站,严禁超员、疲劳驾驶和酒驾。充分利用卫星定位装置、DVR录像回放设备,加强本企业车辆的动态监控,对发现的超速、超员等违法违规现象要严管重罚。各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和封闭式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安检门和行包安检设备配备使用及危险品查堵,托运货物实施安检及托运人实名登记等制度。宝鸡市运管处还将开展客运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各客运企业、汽车站、班车行驶线路,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制度落实不严格等现象,将予以严厉处罚。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