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监管、规范道路货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厅运管局通知要求,2015年度宝鸡市道路货运经营业户核查及车辆审验工作于近日全面展开,按照货运行业审验日期年对年月对月的原则,此次审验工作到12月31日结束。
在确保往年审验内容的基础上,今年审验工作将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继续优化便民服务渠道,审验要求和相关表格可通过“宝鸡市运政信息网”、“宝鸡货运物流管理交流QQ群”查询、下载、打印,各县区运管所引导各货运物流企业、从业人员加入QQ群,高效办公,便捷群众。二是通过一年一度的审验工作,将运政系统数据清理作为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业户、车辆档案信息,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公安交警车辆管理部门清查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货运黄标车,对达到黄标车报废条件的营运货运黄标车一律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四是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对拥有50辆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求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未建立平台企业须先建立平台再进行审验。五是要求参加审验的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压力容量与常压罐均必须提供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符合液体罐车及紧急切断阀检验资质的质检机构或质监部门的罐检报告。
为确保年度审验工作有序进展,宝鸡市运管处要求各县区运管所、各道路运输企业(危运企业)要高度重视年度审验工作。要根据审验流程与标准,认真准备基础资料,填制审验表格,做到材料齐全完备、内容真实准确。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