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汉中市运管处召开会议宣布执行《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制度》。制度从印发之日实施,共6章29条,是汉中市运管处在全面梳理市、县区运管机构在受理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权限和职责,并广泛征求上级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和运输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而制订的。制度突出了系统性、确定性、程序性和可操作性四大特点,涵盖了从道路旅客运输申请到市场退出的全过程;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的领导地位,分清了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权力界线;强调自下而上的业务流程,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干扰许可决策过程的风险点;清晰了各类申请材料的数量、种类和要求,明确了受理的科室和时限。以后在受理相关业务时,企业在资质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次受理就可办证,不用再来回地“跑证”,同样如果资质不符合条件、材料有缺陷,想通过“领导批条”或其他手段进行所谓的沟通、协调,走变通也不可能的。
制度的另一大特色就是提高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参与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如企业要新增一条县内客运班线需要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开通该客运线路的意见书。如涉及等外公路的农村客运班线,需要等外公路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同意开通的意见和安全责任监管责任书。此举的意义不但可以防止运输企业不切合实际地盲目开通线路,而且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源发展道路运输事业的积极性。由于地方政府对群众的运输需求意愿、安全运行条件等情况掌握地更具体,更确切,所以对是否开通一条客运线路,由什么样的车型来承担运输任务,以及开通班次的时间、站点等意见更切合实际。
为了配合该制度的执行,汉中市运管处对相关业务软件进行了升级,对11个县区运管所和客运企业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目前县际客运班线的相关业务已按新制度开始操作。而县内客运班线的相关业务已暂停,要求各县区运管所在7月底前拿出与新制度相配套的工制度报市处备案后执行。
会议要求各县区运管所要从简政放权的高度正确理解这次制度变革,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深入学习领会新制度,把新制度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位、贯彻执行到位,在道路旅客运输行政管理过程中做到懂规矩、讲原则、按程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