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新《行政诉讼法》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表日期:2015-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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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已于2015年5月1日实施。为做好《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推进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6月19日, 厅运管局邀请局法律顾问高新庆律师为全体职工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高律师主要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修改内容,特别对扩大受案范围、确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建立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明确人民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进行附带审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阐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极富感染力。通过此次讲座,使干部职工明确本次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十大亮点,此次培训对今后的工作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将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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