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道路客运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宝鸡市运管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时间从今年5月起至明年11月,将对超员、乱涨价、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等违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近年来,道路客运行业的运行基本满足了广大城乡群众的出行需求,但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仍然与广大群众的交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长期以来,宝鸡市客运市场以“包”代管,生产经营简单粗放,重效益轻管理,重发展轻服务等现象严重,导致企业主体责任不清,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突出表现在企业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低下,安全责任意识不强,车辆超员超速屡禁不止,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道路客运企业是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和关键环节。本次专项整治,就是要通过整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机制,并强化运管监管职责,形成政令畅通、违法必究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质量信誉考核规范企业和司乘人员行为,建立严格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
为推动整治活动开展,整治期间将对班线客运车辆超员、乱涨价、车辆不进站、不按核定线路运行、倒客甩客等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凡违章的班车,由公司依照企业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停运 3天的处罚,违章司乘人员给予停岗学习培训的处理。对群众投诉、媒体反映等经管理部门查证属实超过 3次的,运管部门将取消该公司车辆的更新资格,直接收回其经营权。
整治期间,市民在乘车过程中如发现客运班车有违法违规及违反服务规范等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宝鸡市运管处将对投诉举报事件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除按整治要求从严处理外,对投诉举报人员还将给予奖励。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