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省境内市际普线和县际班线客运票价11月25日起调整
来源:宝鸡市运管处
发表日期:2014-11-27 00:00:00
点击量:1421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我省道路客运价格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宝鸡市物价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核定了全市市际普通公路班线、县际高速公路班线和县际普通公路班线客运的上限票价。
        本次班线客运票价调整共涉及35条市际普通公路班线、7条县际高速客运班线和16条县际普通客运班线。此次公布的上限票价(不含旅客站务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降低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按每人公里0.01元进行核减,确定了上限票价。各客运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确定具体执行票价,并按照《陕西省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报备,客运企业报备后方可执行新运价标准。乘客如发现班车票价执行中的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