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太白县米禾蔬菜冷链加工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宝鸡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宝鸡秦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门口竖起了“源头治超责任公示牌”。经过企业所在辖区运管所的积极协调,按照省厅运管局的制作要求,宝鸡市运管处统一制作的4户企业“源头治超责任公示牌”全部安装到位。以上4户企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公示,被列入全省“具有代表性的79家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政府公示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同时由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调安装“源头治超企业责任公示牌”,这是今年宝鸡市源头治超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公示货源源头装载企业并安装“治超责任公示牌”,使得源头治超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使合规装载、不超限超载配载的责任意识深入企业和货运源头;同时也使更多人能理解和支持运管机构的源头治超工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由省政府公示;年产量40至100万吨的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由市政府公示;40万吨以下的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由县级政府公示。截至6月30日,扶风县、麟游县、眉县和陈仓区政府对辖区40万吨以下共27户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进行了公示,其他县区的公示工作正在进行中。待公示工作完成后,宝鸡市运管处将向市政府上报 “宝鸡市重点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并统一制作安装第二批“源头治超责任公示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