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
来源:局资金处
发表日期:2014-02-20 00:00:00
点击量:1217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自此,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者在依法履行必要的手续后,领取各类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将不再缴纳牌证工本费。此次取消的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牌证工本费包括公路运输营运证、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货车运单、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合同、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结业证书和营运车辆线路牌共9项。
        下一步,我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加大宣传力度,让道路运输企业及经营者尽早了解政策内容,同时做好牌证发放、业务受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