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局提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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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5-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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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上午,厅运管局召开了第四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李抗美副局长主持了会议。会议一是通报了今年1―4月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截止4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0起,死亡84人,受伤20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6.25%,死亡人数与去年持平,受伤人数上升1.02%;二是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按照《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认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向整治活动的通知》(陕交运发〔2007〕57号)要求在全省开展专向整治活动;三是对《陕西省道路运输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黑名单”制度》(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修改建议;四是安排宣贯《陕西省交通厅关于交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交发〔2007〕228号)文件精神,李抗美副局长对将从6月1 日开展的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做了安排部署。

    会上,吕东昌局长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真汲取宝鸡凤县“3.4”和汉中“3.15”特大事故教训,深刻认识这两起事故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敲响了警钟,要求大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其次要将安全生产管理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紧密联系起来,每年的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都要有一些新举措、新办法、新标准。

    针对我省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吕局长提出了“摸清底子、抓好细节、分级实施、细化管理”的安全管理方针,要求相关部门、科室要进一步摸清家底,将全省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营运线路等各项数据统一备案备查。各部门、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抓安全,从细节入手,积极处理好各项工作和问题。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逐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去完成每项工作,贯彻每项规章制度,促使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李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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