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运管处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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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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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吸取太白县运管所执法人员被撞身亡和千阳县境内发生的非法营运车辆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宝鸡市运管处决定从5月23日开始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将这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道条》和陕西省《道条》中有关规定严格执法,严格执行《陕西省道路运输稽查工作规范》,不得私自上路夜间稽查,在执法过程中无“三乱”行为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运管所要建立稽查监督检查制度,公开道路运输行政处罚标准,公开稽查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和编号,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核查和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三是严格执法标准,稽查人员在执行公务中要严格执行处罚标准,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更不得执人情法,徇私舞弊;四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各县所要对辖区内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微型面包车、出租车,逐一清理,登记造册,建立“黑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各运管所要积极争取当地公安、交警、执法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行动,大造声势,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非法经营者无机可乘。(董邦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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