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7日,陕西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栏目对西安城西客运站外的西安至永寿等线路部分客车乱涨价事件给予曝光,严重损害了道路运输行业的良好形象,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遵照省交通厅曹森厅长、李永民副厅长指示精神,省厅运管局局长吕东昌责成西安运管处、咸阳市运管处联合物价部门对私抬票价和站外下客的陕D22388、陕D14669、陕D38828、甘L15108车辆进行严厉处罚。2月18日上午,陕西省物价局相关领导,厅运管局局长吕东昌、党委书记陈波亲自带领两名副局长及稽查总队工作人员,在西安城西客运站对违规车辆进行了处罚。一是对站外下客违规经营的陕D22388、陕D14669、陕D38828、甘L15108四台车辆各罚款3000元;二是对违规涨价的陕D22388、陕D14669两台车辆处以非法所得的4倍罚款。省电视台、西安电视台、华商报、陕西交通报等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厅运管局杨军副局长接受了省电视台的专访。
针对此次私抬票价、站外下客等违规经营事件,省局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运输站场、运输企业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价格稳定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切身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价格稳定工作再次对全省各级运管机构和运输行业提出严格要求。一是认真贯彻陕西省物价局和交通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经发[2008]10号)精神,严格执行春运价格政策,禁止私抬票价行为。二是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切实做好春运价格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于春运价格方面的投诉和纠纷,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大对私自涨价的企业和车辆处罚力度。三是要求各客运站场严格执行“四证一牌一单”的车辆报班和出站安全检查登记制度,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加大对本汽车站场的车辆票价检查力度,杜绝私抬票价行为。四是要求各运输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驾乘人员的教育,对站外私抬票价的所属车辆严肃处理。五是各级运管机构要逢车必查,严打黑车,确保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