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局对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br>进行技术服务能力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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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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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展以“三个服务”为指导,加强作风建设教育活动的推动下,为落实《陕西省交通厅关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服务监督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厅运管局决定对全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技术服务能力认定工作。

    3月22日至3月29日,厅运管局对西安市综合性能检测站、长安大学西安公路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西安市城南汽车综合检测服务公司、陕西外远检测站、陕西省公路汽车检测中心等检测站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大部分检测站基本具备服务功能、管理、技术能力以及场地和设施的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国标要求的西安市综合性能检测站,暂停了该站对从事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业务工作。

    今后,凡在我省从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业务的企业,都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GB/T17993―2005要求,必须具备服务功能、管理、技术能力以及场地和设施的要求。否则,厅运管局将不予进行技术服务能力认定。(张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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