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运管局制定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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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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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客观、准确地评价局中层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监督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能力,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近日,厅运管局制定局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是中层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每年考核工作结合年终总结进行。考核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在全体职工会上述职。然后进行主民评议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填写测评表。并对四个等次得票数占总票数的比例作了具体规定。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经过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对群众意见比较大,存在明显缺点和错误的干部,党委进行谈话教育和实行诫勉,限期改进,也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调整。

    干部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了保持其公正、公开、公平,厅运管局成立了陈波书记为组长,吕东昌局长、张江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从而使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杨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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