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运管处专题部署条例宣贯工作
来源:
发表日期:2004-06-09 00:00:00
点击量:5207




6月4日,渭南市运管处召开各县(市、区)运管所长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宣贯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中国道路运输条例》已经国务院第4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道路运输管理法规,也是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唯一授权的一部法规。它确立了运政执法的地位,对于依法推进道路运输现代化具有重大的意义。渭南市处要求,自6月10日起要在全市范围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首先要组织运政人员认真地进行学习,逐章逐段,逐句逐字,原原本本的学,要学好吃透,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各业务人员要对照实际工作开展学习,将条例牢记于心。其次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市处将组织新闻单位逐县报道宣传情况,各所长要撰写关于宣贯条例的文章,刊登在当地报纸。自六月份起,全市系统进入条例的准实施阶段。每个同志要把自己的行为置于条例的规范之下,要做到尽早适应行政许可、尽早适应审批机制、尽早适应各级的监督,对于不适应条例的现行规定也要提早进行清理。全市上下要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宣贯的热潮,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渭南市运管处 杨涛)

摘自《陕西运玫信息》2004年第55期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