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运管处认真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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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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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在我市顺利实施,市运管处展开积极的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各培训机构在学校办公地、训练场悬挂横幅和标语,让社会各界和学员充分了解2号令,培训学校及时召开学习动员会,使管理人员及教练能自觉2号令的各项规定。二是严禁驾校异地经营,严禁通过恶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三是要求各驾校对照2号令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自查,在2006年12月19日前各驾校的硬件设施必须全部达标。四是培训学校对自己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示,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五是各驾校制定了计时培训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做好了实施计时培训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六是要求各驾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员档案,严格培训结业证的发放。七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教练员的管理工作,要求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证件,鼓励学员自主择优选择教员,要求学校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评议排行并公布,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孙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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